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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 – KALW規定
20.0 KALW規定
20.1 一般規定
20.1.1 KALW員工不得被分配在其職位描述範圍之外執行工作.
20.1.2 根據文章 6, 該地區同意促進臨時KALW員工到永久職位的過渡.
20.1.3 除了臨時情況, 學區和KALW管理不得利用非貨幣單位工人來進行議價單位工作. 該地區也不應使用自動化, 機器人技術或自動化設備以更換, 取代, 或減少議價單元的工作. 本文不禁止在工作場所使用自動化或機器人技術, 只要現有的談判單位工作不會減少, 淘汰, 或其他影響.
20.2 工作時間表更改
20.2.1 因為KALW員工職位沒有直接影響學生健康, 安全性和基本與學校相關的功能, 該地區應給出一個固定的工作時間表和/或工作時間的僱員, 以及聯盟, 20 (二十) 工作日通知所述變更. 當定期分配安排影響的變化超過 4 (四個) 會員單位, 工會應在變更之前同時通知.
20.2. 定期分配的工作時間表將以資歷制定. 永久僱員將優先考慮分配的時間表,而不是待命的僱員.
20.2.3 該地區應應要求與工會會面,以討論並試圖解決任何爭議,超越時間表更改.
20.3 可用填充作品的分配
20.3.1 對於假期的開放工作轉變, 生病的, 發佈時間, 或缺席的葉子, 所述班次應旋轉分配. 所述班次應首先提供給永久的兼職員工, 第二位於臨時兼職員工, 第三至需要的員工. 可能, KALW管理將旋轉分配所有可用班次. 填補任何可用班次時,將以資歷的基礎給予播音員優先級.
20.3.2 可能, Kalw Management將盡最大努力維持全面的播音員陣容. “完整的陣容” 被定義為足夠數量的播音員,以覆蓋所有可用的直播輪班.
20.4 至少每週兩次, 以下位置應安排在早上或下午的時間在KALW上進行直播公告: “KALW的宣布工作人員由服務員工國際工會代表, SEIU本地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