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權聯合代表
魏因丁權利

在 1975 美國最高法院, 對於NLRB V. Ĵ. 溫ingarten, 公司, 420 我們. 251 (1975), 維持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 (NLRB) 決定員工在調查訪談中有權有工會代表. 這些權利已被稱為Weingarten權利。, 最高法院裁定以下規則適用:

規則 1: 員工必須 明確要求工會代表 面試之前或期間. 不能因提出此請求而受到懲罰.

規則 2: 僱員提出請求之後, 的 雇主必須選擇 從三個選擇中:

  • 授予請求 並延遲詢問,直到工會代表到達, (面試之前) 代表有機會私下諮詢員工;
  • 拒絕請求和 結束面試 立即地; 或
  • 給員工一個 明確的選擇 在沒有代表的面試之間, 或結束面試. 如果提供此選擇,您應該始終選擇結束面試.

規則 3: 如果雇主拒絕工會代理請求, 並繼續提出問題, 它犯了一個 不公平的勞動實踐 而且員工有一個 拒絕回答的權利. 雇主不得遵守這種拒絕的僱員.

如何使用

如果您被要求進行面試,這可能會導致紀律:
1. 清楚地說出來. “如果這種討論能夠以任何方式導致我受到紀律處分或終止, 或影響我的個人工作條件, 我恭敬地要求我的工會代表在場. 直到我的代表到達, 我選擇不參加此討論。”

  1. 立即致電工會 並告知他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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