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用你的上司協議安排您的午餐和休息時間. 您有權這些斷裂, 根據你的日程安排:
每日工時 | 休息時間
(支付) |
午餐時間
(未付) |
不是更少 3.5 小時 | 沒有 | 沒有 |
3.5-5 小時 | 一, 15 分鐘 | 沒有 |
5-6 小時 | 二, 15 每分鐘 | 30 最低分
60 分鐘最大 |
6-8 小時 | 二, 15 每分鐘 | 30 最低分
60 分鐘最大 |
如果你工作 12 小時以上, 您有權第二用膳. (CA勞動法 512). 您有權額外 15 為每分鐘休息時間 4 小時就超越工作 8.
我有我的午餐期間,留在工作, 我不應該支付?
是啊. 如果你要求你的上司在就餐時間保持在您的工作現場, 吃飯期間必須支付. 即使whereyou在就餐時間都鬆了一口氣所有的工作職責這是真的. 波諾企業, 在. v. 布拉德肖 (1995) 32 Cal.App.4th 968.
如果我沒有得到我的午休?
如果小區沒有為您提供一個吃飯休息, 他們必須支付工資的一個額外小時你 工資率定期 對於不提供餐期內的每個工作日. IWC訂單 和 勞動法第 226.7
設施值夜班就餐時間
如果在發生轉變吃飯期間開始或或之間的時間結束 10 時三十分. 和 6 上午, 設施必須提供用於保護熱的食物和飲料,或加熱食品或飲料, 而且必須在食用此類食物或飲料來提供合適的避風的地方.
當我應該把我的休息和午餐?
分配到一個全職職位的任何員工需要工作 8 在正常工作時間的網站,每天小時. 當午餐期間採取員工自己的時間. 一名全職員工誰在報告工作 8:00 上午, 並採取一小時的午餐是需要繼續工作,直到 5:00 時三十分. 只要有可能, 休息期間應採取接近每個工作任務的中間. 休息時間調度是受到員工的主管批准.
可我只是早退和不吃午飯?
沒有. 不採取不能累計或休息和午餐時間被用於縮短工作時間表在開始或轉讓的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