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9 月 2018 · 寫一個評論 · 分類: 新聞 · 標籤:

“任何員工不得因以下原因受到歧視… 非績效/非工作相關因素。”這是非歧視語言的基礎, 這是由支持 董事會政策 4030. 列出了若干特定類別的禁止歧視, 並特別呼籲防止性騷擾.

如果您認為您因與工作無關的因素而受到虐待, 包括受保護類別歧視, 你可以向:

  • 員工的直接上司;
  • 區人力資源部 (人才管理執行董事或首席行政官);
  • 區的勞資關係部 (高級勞動關係代表或首席勞工關係);或
  • 股權的區辦公室 (導向器).

一般來說, 這些報告的形式是 統一投訴. 統一投訴引發調查, 學區必須提供調查結果和行動報告 20 工作日.

如果投訴專門針對招聘或解僱方面的歧視, 相反,它應該報告給 加州公平就業部 和住房和 市平等就業機會辦公室.

您受合同保護, 政策, 提出歧視投訴的報復和法律, 工會和學區在處理投訴時必須嚴格保密, 這意味著在調查過程中沒有不必要的信息共享. 然而, 您應該知道調查將包括與您提出指控的人的面談.

如果您擔心報復或與就業相關的歧視問題, 請 聯繫管理員尋求幫助 因此我們可以確保您的所有權利都受到保護.

如果您受到攻擊或威脅, 您有額外的保護和選項 合同條款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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